一脚踹 联防队员滚下楼 七月刑 行为鲁莽失自由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次数:269
酒后到歌厅唱歌时损坏歌厅包房内的物品,又对向其索赔的歌厅老板大打出手。当派出所的民警来处理时,竟一脚将联防队员踹倒滚下楼梯。12月25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学云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2年9月1日23时许,方学云酒后与朋友方成、章常飞到沭阳县沭城镇兴华小区“金光大道”KTV2082房间内唱歌,在KTV老板周磊就包间内物品的损坏找其商谈赔偿事宜时,方学云在包间内采取用嘴咬等手段对其实施殴打,后又与闻讯到场阻止其强行离开现场的周磊父亲周俊华撕扯在一起。沭阳县公安局南京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警,方学云不配合民警处理,在民警将其带上警车的过程中,将一名联防队员从楼梯踹滚下去,并有撕拽联防队员服装等行为。经鉴定,被害人周磊头部、下颌部、左胸部及左上臂部均构成轻微伤,KTV被损毁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193元。案发后,方学云家人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学云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学云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方学云归案后能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