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致楼下“水漫金山” 法官助邻里“反仇成睦”
作者:杨东旭 张丽敏 发布时间:2012-12-26 浏览次数:293
都道“邻里亲,贵似金;街坊好,珍如宝。”良好的睦邻关系是家庭生活诸事顺遂的基础。近日,海门法院成功将一对因装修不善,水管漏水致楼下人家“水漫金山”而反目成仇的好邻居促成和解,消弭了可能严重影响两家人未来邻里关系的“恩怨事”。
被告韩某夫妇喜迁新居,自然少不了要为自己的“金银窝”修葺一新,请来了工程队开始了浩大的拆墙、移管工程。工程完工后还未及入住,就因新装水管漏水导致楼下邻居尤某夫妇家里“雨从天降”,过水面积超过一半,书籍、床铺、扬琴、电视、电脑等多样家具因浸水而损坏。谈到赔偿问题,被告韩某夫妇认为系工程施工问题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矛盾越谈越深,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最终原告尤某夫妇诉至海门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类损失2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韩某夫妇甚至义气用事坚决不予妥协,要求原告尤某夫妇提供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财产损失鉴定评估报告才予赔偿。承办法官老钱认为,如果按照被告要求进入司法鉴定程序计算损失并最终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并负担鉴定费用没有任何法律问题,但如果邻里之间因为该次事件酿成几年难以化解的“心里疙瘩”甚至仇怨因诉讼而越积越深就失去了法院裁判化解社会矛盾的意义。老钱便不辞劳苦,多次来到被告家中会同原告当场估算损失物品价值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老钱不懈努力,被告最终认识到合理赔偿原告损失获得原告谅解,开始一段“和睦友爱”的邻里关系对被告未来构建良好的“邻里关系”和“街坊口碑”意义非常,并达成了赔偿1万2千元的调解协议。案件办结后,被告尤某夫妇热情的邀请承办法官老钱、韩某夫妇共同参加他们家里乔迁新居的喜宴,虽然老钱拒绝了尤某夫妇的好意,但还是为能够成功化解一起即将绵延数年的邻里龌龊而感到由衷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