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日,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推荐,28位行政法学专家学者评选,海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项目,以初选第6名、最终票决第2名高票当选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仅与第一名相差一票,赢得广泛赞赏。

 

法院助推,稳步前行。2003年,海安法院针对“告官不见官”,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发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业绩考核》的司法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海安县委下发《法治海安建设实施纲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法治海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2010年,海安县委、县政府出台《201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与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年终考核奖挂钩。法院还主动与县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以通知抄报、协调反馈等形式,予以跟进督促提醒,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持久推进。

 

县长带头,率先垂范。20047月,时任县长章树山出庭应诉一起建设用地行政许可案;20075月,时任女县长单晓鸣出庭应诉一起95岁老人谢步英起诉县政府的宅基地权属纠纷案;201211月,县长陆卫东出庭应诉一起房屋行政登记案。三任县长带头出庭应诉,主动率先示范,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海安法院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县长出庭应诉庭审实况,有效扩大县长出庭应诉效应,直接带动了海安县20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六年100%,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稳步攀升。

 

不断创新,效果显著。在保持出庭应诉率百分百的基础上,海安法院注重创新管理,通过设置出庭负责人必答题、推行庭审表现分值考核、审判长庭审点评提醒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全程参与协调,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积极变刚性诉讼为柔性化解,引入疏导式庭审模式,以“圆桌审”的方式引导双方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和平衡。

 

在法院的助推下,海安县法治政府公信力和信用政府形象力明显提升,获得群众普遍认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称赞这一创新之举为“海安样本,具有标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