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实现阳光司法,沛县法院通过“三个强化”大力推行“阳光执行”,使执行工作实现从“被动执行”到“主动执行”的转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强化制度落实,树立良好形象。近年来,该院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有了很大提高,先后出台了执行工作日志、承办人向当事人释明未结案件原因等多项规章制度。今后将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完善对执行案件的质效考评,以科学的考评制度规范干警的执行行为,树立法院的良好司法形象。

 

强化外部联络,营造良好环境。该院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联络制度,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联络党委、人大以及其他政府机关,定期到各单位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调沟通,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配合,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宣传,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强化执行和解,追求良好效果。一方面加大对执行队伍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干警依法文明执行打下牢固基础。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在执行案件时,该院通过调阅卷宗、与承办审判案件的法官交谈、找被执行人亲朋好友咨询等方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一些情况,因势利导,促使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