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江阴市顾山镇新龚村的王小明从村委工作人员的手中拿到了位于顾山镇新馨花园的一套75.43平米并附14平米车库的房屋钥匙,他握住该村调解主任和江阴法院长泾法庭驻村工作室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小明的父亲生前患有一定程度的癫痫症,在该村徐某承包的保洁工程中从事垃圾箱清扫工作,母亲也患有精神疾病待业在家,家里尚有年近80岁的奶奶需要照顾,一家四口住在上世纪的农村破旧房屋里,小明到了结婚年龄了仍没有结婚对象,生活很艰难。

 

今年104日下午,小明父亲在一天工作结束后,回家途中突然发病,掉进路旁的河里,意外溺亡。这给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更让一家人绝望的是工程承包人徐某根本就无力赔偿小明父亲因溺水死亡的各项费用。无奈之下,小明和家人向村委求助。

 

新龚村村委了解到小明家的情况后,马上和驻该村的江阴法院驻村工作室法官联系,与法官一起调解此事。经过法官和村委的多次工作,此事最终由村委代为人道主义补偿而终结。村委从小明家的实际困难出发,将村里的一套安居房补偿给小明作为婚房并帮小明介绍工作。此外,考虑到小明无力对新房进行装修,村委还补偿小明11.8万元作为房屋的装修款,为小明及家人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如此,这场纠纷在诉前就实现了事了人和,小明在经受父亲意外去世的打击后也感受到了来自村委的温暖,并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热情。

 

矛盾不出村,纠纷化解在家门口。2012年初,江阴法院启动“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顾山镇新龚村便是全市“无诉访社区(村)”创建点之一。长泾法庭每月定期派驻法官到驻村法官工作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服务,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村干部联手做好调解纠纷工作,如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无诉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