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明20131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该法,洪泽法院超前规划,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新、老民诉法衔接工作

 

加强理论学习,领会立法精神。新民诉法出台后,该院多次组织干警集体学习,让干警深刻领会民诉法修改的立法精神,熟悉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法律适用问题。同时采取书本学、网络学以及“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干警针对民诉法涉及立案、诉讼、执行、审判监督等方面的新规定、实践中应注意的新问题、可能引发争议的法条及其调研价值取向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通过系统且突出重点的学习,保证了在新民诉法施行后能够有条不紊展开工作。

 

整合审判资源,调整机构设置。《民诉法》修改后,新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为保全、司法确认、担保物权的实现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该院从提高立案效率质量入手,采取积极措施,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彰显人文关怀。全面推行诉讼释明、判后答疑等亲民、利民措施,努力做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减少上诉、上访案件,节约司法资源。积极探索立案调解等案件速裁审判方式,减少诉讼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

 

结合流程管理,做好衔接工作。修改后的《民诉法》, 增加了多项重大诉讼制度,为确保民诉法的顺利实施,该院以这次民诉法修改的内容为重点,结合法院审判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符合民事审判程序要求的流程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民事审判效率,使新旧民事诉讼法得到无缝隙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