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分期履行给了我们缓冲期,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按照协议及时给付的!”看到将调解成功的讯息带到自己床头的法官,吴某连声道谢。

卢某、吴某夫妇系贵州人,2020年与城北街道某村委会签订《土地经营权合同》,约定卢某夫妇租赁该村60余亩土地,每年每亩租金900元。后因疫情、经营不善等原因,卢某夫妇未能按期给付租金。

2023年7月,卢某夫妇出具还款计划,确认与村委会的土地租赁合同于2022年7月1日解除,截止2022年6月30日,卢某夫妇共欠村委会租金10万余元。

后因卢某夫妇一直未给付租金,村委会遂诉至法院。庭前得知被告吴某因病卧床、行动不便,本着司法为民、便利当事人、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的宗旨和原则,在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如皋法院融和法官陈璇决定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陈璇在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后,结合该起纠纷涉几十户村民的利益以及被告卢某夫妇现阶段的履行能力,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履行向双方分析利弊:一方面告知被告有给付租金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与原告村委会沟通,阐明给予被告一定缓冲期更有利于保护村民的权益。

经过法官一番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调解,村委会与卢某最终达成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随即,陈璇法官来到吴某床头让其签署了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我们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法庭的职能和优势,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的方式,大力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渠道化解纠纷,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开发区法庭负责人陈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