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罪犯薛玉芬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六千元,现因属于哺乳期,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人:薛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