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肇事致2人死亡 弃车逃逸后自首被判处缓刑
作者:徐欣 发布时间:2012-12-24 浏览次数:369
新沂人一男子李强在开车撞飞两青年后,因害怕呆在现场被人殴打而选择弃车一逃了之。躲藏了一夜后,缓过神来的李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时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而不幸的是,被他撞飞的两个青年一个当场死亡,一个经抢救无效也没有醒过来。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46岁的李强家住新沂市区,自有一辆小型银灰色轿车。2012年8月15日晚上10点多钟,李强驾驶着轿车沿新沂市某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而此时,16岁和20岁的陈文、赵航正步行走在此条路上。李强驾车行驶至某水泥厂门前地段时,由于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当他看见前面行走的陈文、赵航时,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将陈文二人撞飞了出去。李强下车一看,顿时傻了眼,陈文二人躺在数米外的地方已不醒人事,李强这时明白闯了大祸。
面对这一突发事件,李强一时惊慌失措,竟不知道该如何做才好了。此时,他发现轿车的引擎盖、挡风玻璃已经损坏,前保险杠也被撞的变了形。迟疑了几分钟后,失魂落魄的李强竟然选择弃车逃离了现场。
李强选择躲了起来,可被他撞飞的陈文两个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当120急救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确认陈文已经死亡,而赵航则被送往医院抢救,但还是为时已晚,他也没能被抢救过来。经法医鉴定,陈文与赵航均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内脏损伤死亡。
次日上午10点多钟,躲避了一夜的李强越想越觉得撞人后逃逸不对,便主动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李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李强称,他驾车撞到二人后,吓得不知所措,弃车逃逸也是因为害怕呆在现场被人殴打,直到天亮才缓过神来,对此事很是内疚。其后,李强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在肇事后弃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李强具有自首情节,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