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三项措施服务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作者:邓云 刘亚 发布时间:2012-12-24 浏览次数:341
为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为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近年来,江阴法院民二庭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庭前调解,促进诉讼调解,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委托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主管部门协助,优化整合资源,强化调解力量,逐步形成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良好格局,不断拓展调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灵活采取“放水养鱼”等措施。在审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是,对于涉及企业的各种财产保全措施严格审查、审慎使用各类诉前和诉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注重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资本有效运转,妥善审理各类股权、投资、金融、借贷纠纷和不良债权转让纠纷,对符合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的商事行为,积极通过债转股、分期付款、给予宽限期等方式化解企业债务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效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
注重以案释法的宣传效果。江阴法院全面开展“百名法官大走访”活动,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运用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向企业和群众赠送《法官在你身边》等法律书籍,《法官在你身边》一书收录了该院近年来审结并生效的典型案例,并针对企业遇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和困难,分别提供了法律问答及司法解释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邀请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旁听典型案例庭审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