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化解矛盾纠纷中起到的积极作用,丰县法院在民审调解工作中强化措施,确保民事调解规范化。

 

强化流程管理。庭前及时双方当事人征询是否愿意调解,根据被告调解意向择期进行庭前调解。庭中对事实基本清楚、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案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当庭进行调解;庭后再次征询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双方愿意,仍可调解。

 

强化法律释明。调解时,审判人员结合案件事实,如实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适用依据、适用过程及适用结果,确保当事人依法自由行使个人的权利,避免违法调解现象的发生。

 

强化过程公开。对依法应当公开调解的案件一律公开调解。不管是“背靠背”式、“面对面”式的调解,还是单独、分头做工作,当事人的调解方案及审判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均记录在调解笔录中,以全面、真实地反映调解过程。

 

强化调解监督。审管办抽调专门人员每月随机抽调各庭调解结案的案卷,分类进行对照检查,逐项打分,发现违法调解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同时,定期对调解工作遇到各种问题进行总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