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靖江法院)关于罪犯鞠金龙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州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346
罪犯鞠金龙,男,1963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靖江市生祠镇东进村张家埭26号。因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本案现已生效。罪犯鞠金龙以其胸椎骨折伴脊髓损伤伴双下肢不全瘫痪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23-84993935
通讯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