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能动司法要求,近日,如皋法院白蒲法庭干警一周内两次进村居开展巡回审理,打通解纷“最后一公里”。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当即调解案结事了

张某自2019年离婚后便独自带着女儿在外租房生活,为了有一个家,便联系到武某,武某正好有农村的房屋在出售。双方谈妥并签订合同,张某给付4万元定金后,双方就买卖范围产生争议,武某认为他只是出售房屋,屋后两米外还是他的地。而张某却认为当时正是因为看上了房前屋后有好几块地可以种种蔬菜,才决定购买武某的房屋。双方争执不下,张某便将武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4万元的定金。

承办法官沈飞宇将庭审搬到村里公开审理,不少村民闻讯到场旁听这起纠纷。通过开庭,了解到合同签订后被告武某已经帮助张某修筑了一条屋前的水泥道路,如果直接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对武某来讲显失公平。

休庭调解中,沈飞宇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释法明理,分头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武某退还4万元定金,张某贴补武某2000元修路费用。事后,旁听村民纷纷表示,庭审开到家门口,学到了不少有关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知识。

土地租赁纠纷积怨数年,如何化干戈为玉帛

A单位与B公司在20年前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后延长租期至20年。A单位在查阅财务账册中未发现缴纳租金记录,遂将B公司诉至法院。

因为涉及土地和扩建房屋,白蒲法庭将庭审设在该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

审理中,原告A单位主张B公司一直未足额支付租金,而B公司辩称,当初签订补充协议延期时,已将所有租金用现金方式一次性给付了A单位,用于发放A单位人员工资。但因时间太久、人员更换频繁,双方的账务账册都不完整,A单位未查询到全部财务账册,B公司也因房屋渗水及停产未完整保存账册,双方一时间争执不下。

对于到庭证人的陈述及证人处的相关复印件,承办法官逐一梳理核对收据、收条的时间和金额,双方得以确认部分付款情况。

庭审后,承办法官针对原被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导致的诉讼风险进行分析,引导双方就本案放下芥蒂,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虚心接受,同意在庭审结束后,继续寻找案件证据线索,共同商讨处理方案。

白蒲法庭将持续开展巡回审理,将涉及农村、农民、农业的庭审开到乡村,将法律文书写到田间地头,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