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法院)对罪犯赵丽娜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4719
罪犯赵丽娜,女,户籍地湖南省汝城县文明瑶族乡,住湖南省彬州市宜章县。 本院于2023年8月1日作出(2023)苏1323刑初41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赵丽娜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赵丽娜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赵丽娜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迅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29,联系人:杨法官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