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曲塘法庭深入推进庭所共建促和谐
作者:徐福鑫 刘晶晶 发布时间:2012-12-20 浏览次数:334
“陆、汪两家积怨快五年了,从村里到镇上,各种调解不下上百次,光这两年派出所出警就有300多次了。想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比登天都难。”知悉曹凤刚法官是为了调处陆某与汪某夫妇之间的纠纷而来时,崔母村村支书老李摇头哀叹道。走访村民时,大家伙听到陆某、汪某夫妇的名字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直言他们之间的矛盾根本没有办法化解,派出所就像设在他们两家似的,三天两头就来处警了。
村民们零星片段的讲述还原了案件的来龙去脉。2004年陆某租赁了汪某承包的土地兴建厂房,生意不甚红火。这期间,汪某的妻子严某以虚拟第三人的名字向陆某工厂投入250000元。2007年6月,经营失败的汪某向陆某借了2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同年年底严某要求撤回自己在陆某工厂的全部投入。陆某将50000元交还了严某,并告知其余200000元与汪某借自己的相抵消了。气愤的严某辩称自己与丈夫汪某感情并不好,两人经济早已独立,坚决要求陆某归还250000元。另一位当事人汪某则称自己为陆某厂房的基础设施建设花的钱不少于300000元,陆某还应倒找自己钱。陆某与汪某则常常因货物存储、工人通行等问题争执不休,甚至出现双方工人进行对抗的紧张局面。
走访让曹庭长感受到了案情复杂,而另一方面,“派出所出警300余次”也让他获得了新的工作思路——与派出所联合调处。曹庭长当即与曲塘中心派出所史所长取得联系,双方在沟通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由法庭与派出所联合协调这起纠纷。
于是,由法庭曹庭长、特邀调解员王维祥、派出所史所长、丁教导组成了联合调处小组。小组成员多次开会进行意见交换。通过查阅300多次的出警记录、曹庭长的走访材料以及多次调解的工作笔录,最终明确了矛盾的焦点,确定了主攻方向:一是评估汪某用于陆某工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结清二人之间的经济账目;二是算清严某与陆某之间的投资及收益关系;三是妥善处理陆某与汪某的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问题。
一次次的联席会议、一次次的现场勘查、一次次的心理疏导……小组的工作深深感动了陆某、汪某和严某,三人纷纷表示愿意作出适当让步。调处工作的突破口终于被打开了。因势利导,曹庭长、史所长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围绕分隔墙如何建立,金钱给付义务如何履行等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商讨。12月11日,联合小组再次到村里进行了回访。陆某与汪某工厂之间的隔墙已经建好,陆某、汪某的工厂恢复平静投入了正常运转,严某也在大家的见证下取回了自己的投资。
近年来,曲塘法庭积极推进庭所共建活动,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委托或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大调解中心等部门调解,妥善处理了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