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集中宣判破解“同案不同判”
作者:唐闻声 发布时间:2012-12-20 浏览次数:339
同案不同判,类案有差别,成为当事人上诉、上访的诱因,也成为社会诟病法院的理由。江苏东台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研究下发《民事案件集中宣判规则》,对判决或者裁定的民事案件,依法集中进行公开宣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法律适用统一,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
东台法院对同类型案件;有一方当事人可能上诉的批量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社会风险评估级别较高的案件;审理结果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实施集中宣判。选择在法院、法庭也可以视情在巡回审判场所进行。同时通知同类案件当事人参加旁听。
注重借助外力共同参与,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社区、村居负责人参加。及时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宣判效果,做到判决一件,影响一片,安定一方。
9月18日,民事审判一庭集中宣判2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被告5人和其他3个案件的当事人也一起参加。法官当场做了判后释明,组织原被告进一步协调。原被告当庭均表示不上诉。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今年共集中宣判85起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6%,全年上诉率下降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