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日,徐州泉山区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白发苍苍,拄着拐棍,一个人颤颤巍巍地来到了诉服大厅。他叫王玉清,要起诉自己38岁的小儿子王有才,要求他返还十一万余元借款。在法官的热情接待下,王玉清老人泪眼婆娑,说出了自己的辛酸。

 

“我哪里是想他还我的钱啊,我都85岁了,要钱有什么用!我是想让他能常回家看看我啊!”王玉清老人是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每月有七千余元的退休工资,经济方面相当富足。老伴多年前去世后,他一直独自生活,6个子女早已成家立业,但很少有时间去看望老父亲。虽然有保姆悉心照料,但老人心中一直非常孤独。最近很长一段时间,几个子女都没来看望老人。老人打去电话,得到的总是“现在太忙,过一段时间有空了再去”。老人最终难以忍受思念的煎熬,就想让法院强制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可一咨询律师,却被告知,这种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支持。老人苦思冥想,想起小儿子王有才曾向他借过十一万元钱。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王有才到庭后诉说了自己的委屈:“我们都很忙,父亲的身体也很好。他年龄大了,变得越来越固执,有时举止也很怪异,我怕产生矛盾所以只有逢年过节才去看看他。”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官耐心地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通过父子间点点滴滴的回忆来感化王有才。在法官的努力下,王有才当庭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每周都要去看望、照顾父亲,也会积极劝说其他兄、姐常看父亲,“我们确实都没有顾及老父亲的感受啊!谢谢法官,谢谢您让我们明白了亲情的可贵!”。看到儿子悔悟,老人欣然撤回起诉,并对法官表示真诚的谢意。(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