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群众工作路线”的司法典范。2009年以来,徐州市两级法院在商事审判中,广泛运用“八个必到”群众工作法,法官们走出法院,走进纠纷第一现场,探究事实真相,了解社情民意,走出了一条符合徐州地域特色的群众工作路线的新路径。2009年以来,“出现场”的商事案件足足达到7156件。

  “‘八个必到’改变了过去人民法院传统的‘坐堂办案’模式,法官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了解矛盾症结,沟通社情民意,可以掌握很多案件背后的矛盾,更好地查明事实真相,彻底解决纠纷,是司法群众路线的有益深化。”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如是说。

  沉下身子 “第一时间”查明案件真相

  2010年4月13日,在天津市火车西站的工地上,一台旋挖钻机正在轰鸣作业,旁边站着徐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两位法官。旋挖钻机作业停止后,法官用尺子现场测量了钻孔的直径,记录了可以达到的最大距离。在准确的实验数据面前,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真相立即呈现出来。半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旋挖钻机质量纠纷就此当场化解。

  这是“八个必到”工作法应用于审判实践的一个生动缩影。从2009年5月起,徐州中院民二庭开始推行“八个必到”制度,规定在涉及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群体性矛盾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动产及大型设备租赁纠纷等八种情形下,法官必须深入发案第一现场,实地进行勘察。

  “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源于基层,第一时间实地查看,高质量地把基层这个第一道防线筑牢建好,就是走群众路线最生动的实践。”徐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单云娟介绍说,这一工作法在全市法院商事审判系统铺开后,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逐年提高,大量的商事纠纷得以较好的解决,获得了老百姓的充分认可和广泛支持。

  巡回办案 “第一信号”回应群众需求

  “巡回办案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基本工作方法。”徐州中院副院长乔英武认为,徐州两级法院在商事审判中坚持“八个必到”工作法,通过巡回审判缩短了普通民众与法律之间的距离,因而群众是普遍欢迎的,当事人也是服气的。

  去年10月,铜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原来,2001年郝某等8户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因村民在承包的土地上打地基改变土地用途,且拖欠承包费,村委会就将8户村民起诉至法院。

  有纠纷到现场。巡回法庭的法官立即查看了现场,了解到诉争土地上所打的地基不高,土地上尚栽种果树等物,遂将巡回审判庭设在了该村村委会,当着村里多名村民的面处理这起纠纷。巡回办案的结果是,村民和村委会干部之间的隔阂消除了,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村民将土地上的建筑物清理完毕,并补足拖欠的土地承包金。

  将“八个必到”融合到巡回办案之中,带来的是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的大量化解。2011年度徐州基层法院民二庭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74.68%,在全省法院商事审判条线中排名第一。

  针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法律规定不明确等类型的案件,云龙区法院创立“巡回审判+主题座谈会+发送司法建议+收集反馈意见+回访”的司法服务的新模式。不少法院还推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群众代表旁听听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民意。

  消弭隐患 “第一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江苏花厅酒业有限公司系新沂市大型企业,其原料多为进口。2009年8月,该公司向山东日照某商贸有限公司交付货款800余万元购买进口木薯干,但该山东公司就该批进口木薯干却又同时收受了其他企业的货款,企图“一女二嫁”。花厅酒业公司担心已付货款存在巨大风险,就起诉到新沂市法院。

  法院接到这起案件后,果断开辟“绿色通道”,加班加点办理立案和财产保全手续。法官连夜赶赴连云港市,查封了日照商贸公司价值760余万元的木薯干。由于法院保全查封及时,日照商贸公司只好将剩余的763万元返还给了花厅酒业公司。

  “很多时候,现场比在法庭更有力量,更让当事人信服,也更容易解决纠纷。”云龙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华凤安向笔者讲起不久前办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家银行起诉七家玻璃制品企业要求偿还贷款,而七家企业所在地是徐州市玻璃制品企业的聚集地,那里的玻璃制品企业多为家族式小微型经营模式。法官了解到玻璃制品企业生存状况后,和银行的负责人一起实地走访了几家企业,了解到玻璃制品60%以上销往国外,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近期订单量锐减导致无法如期还款。银行的负责人当场表态,愿意延长七家企业的还款期限。七家企业缓解了经营压力,逐渐走出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