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信仰法律,坚守底线,才有未来
作者:糜新元 发布时间:2012-12-19 浏览次数:1370
今日此时,身为法官,每天面对浩繁的案情和办不完的案件,我相信一百个法官会有一百个想法;但我敢断言,此时此刻没有一个法官会去想法官如何争取未来。
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事情。无论是伟人,还是凡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而法官在办案中接触的形形式式的当事人,每个案件发生的不同故事,办案的每段经历,就会像参天大树的年轮一样,刻划出每个法官人生的核心部分,似隐似显,如诗如画。
直面现实,有人说“法官是权力的象征,正义的化身”,有人说“法官是一个为了生存的职业”,还有人说“我们这一代法官必定是权力的牺牲品,没有未来”。
其实,法官职业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只有媚势者才称他为”权力的象征”,只有贪婪者才把他当成实现黄粱美梦的捷径。我说,法官职业是憧憬法制社会者的“炼炉”,是信仰法律的人对祖国的责任。如不,就不应选择法官作为职业,即使当了,也是浪得虚名。
法官活在当下,未来只能由自己把握。面对法院公信力江河日下的现状,每个法官要做到的就是要坚守住法律的底线。因此,每个法官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千万不要吝惜对自己的赞赏,千万不要低估你处理的每个案件对国家法制建设作出的贡献。不要在乎别人会怎样评头论足,不要简单的说“对”或者“错”,更不要放弃被自己的故事感动的每一个瞬间,不要拭去感伤的每一滴泪水!请记住,壮士断臂仍不失为壮士,英雄落泪依然是英雄!
纷扰的社会充满诱惑,人间不乏圈套陷阱,法官想要未来,韩偓的三句话是值得回味的:
一是“何劳谄笑学趋时,务实清修胜用机”。法官有时是指一个具体的人。称职的法官应当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是有风骨而无媚骨的人。他不应是泥塑木雕的菩萨,不该在权势面前摇尾乞。对邪恶要敢金刚怒目,对群众要乐于春风化雨。在罪犯的眼里,法官应成为其势汹汹的洪水,在百姓心里,应成为江河上的薄雾,恬静的港湾。法官应积累知识,以应付三教九流;应具有敏捷的才思,能自如周旋于琐事难案之间;应练就铁肩,敢担道义,但绝不滥用权力;应能快刀斩乱麻,但又能兼听百家之言;应视法律为原则,视正义为生命,但又能注重客观现实,掌握能动的工作方法,解决复杂的各类纠纷矛盾,但绝不亵渎出卖法律。
二是“神依正道终潜卫,天鉴衷肠竞不违”。法官,有时指一个群体,此时,他不是纱织的布,棉毛混纺的毯子,很难经纬分明。他尤如江河,有风有浪,有涌有波,泥沙俱存。其间,有谦谦学子,有虚怀若谷的君子,也有南郭先生,东郭老师。世有万态,法官是人不是神,也有百相。法官,面对的是芸芸众生,广博学识才能不成为山间竹笋,独立人格才能不成为墙上芦苇。“山外青山楼外楼,更有强者在后头”,“嘴尖唱不圆,毛短飞不高”是法官应知晓的人生哲理。
如果把国家比作一架巨大的机器,法官这个群体便是其中微不足道的几颗螺丝钉——机器何时转动,何时停止,螺丝钉是不能掌控的;法官的职业只是要求法官象螺丝钉一样紧紧的固定在岗位上,于是,沉默应是法官的性格,紧固应是法官的职责,脱落必定是法官的耻辱,永不生锈才是法官们永恒的使命!
三是“事历艰难人始重,九层成后喜从微”。一个人,挑了担子才能够发现身上能承受的重量,经历了风险才会更加从容。法官,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但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神圣的职业要求法官以审慎地态度履行职责,法官用“法律之手”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也可用来抚平人们心灵的创伤,因此,法官应当俱备明辨事非、恨其所恨、爱其所爱的品格。法官的言语无需巧舌如簧,但应力求流畅,法官的文字无需去指点江山,但要让人一目了然,法官应把匡扶正义作为自己的信念之浆,不听任波涛的摆布,要坚守“咬定法律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精神。法官应视自己是一滴水,投身社会洪流才不会干涸,法官应视自己是一棵草,植根大地才能得以延续生命,法官,只有献身松柏伟岸般的审判事业,才能实现自己短暂生命中快乐与风险共存的意义。
法官如何才有未来,这是每个法官应当考虑的问题。法官的生涯,可以追忆,可以反思,可以赞美,可以批评;唯独不可以亵渎,不可以怠慢,不可以否定,不可以后悔,因此,法官的未来只能建立在信仰法律的基础之上。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们这一代在法制社会建设起跑线上行进的法官们,注定了要更多的经历摸爬滚打的磨练,要经历比后人更多的世态炎凉,要经受权力的压制干扰和舆情的非议,我们的经历正是为了让后人不再经历,因此,法官想要未来,必须坚守住法律的底线。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是是非非,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终将是过眼烟云!法制社会的历史车轮终将滚滚前行。穷且益坚,不坠法治之志。法官,惟有信仰法律,坚守住法律底线,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