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女方跟前男友私奔 闹“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
作者:卢凤 发布时间:2011-11-02 浏览次数:425
订婚后同居期间发生矛盾,女方跟前男友私奔1个月,男方感觉很没面子,便提出解除婚约并向女方家索要彩礼60000元,女方提出反诉,要求男方返还购置首饰、电器等款项3万余元。近日,经江阴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以双方均撤诉了结。
一见倾心,情投意合
2010年6月,江阴某镇男青年阿伟经朋友介绍,与邻镇女青年小洁相识了,两人一见倾心,成天“腻”在了一起,即使短暂分开也短信不断,让小洁感动的是,阿伟不仅每天接送她上下班,还经常送她一些小礼物。让阿伟满意的是,小洁非常细心,每天对他关心备至。
1个多月过去了,他们的感情也急剧升温。
闪电订婚,同居生活
小洁将自己交男朋友的事情告诉了父母,其父母通过多方了解,认为男方的家庭条件不错,便认同了女儿与阿伟的关系,但提出如要继续交往,男方应让媒人上门提亲,并办订婚仪式。
小洁将父母的想法告诉了阿伟,阿伟正中下怀,于是与自己的父母一商量,便决定立即请媒人上门提亲。为了取悦 “未来的丈人丈母娘”,2010年9月,阿伟带上烟酒等礼品与媒人到女方家登门提亲,并按习俗将60000元现金作为彩礼钱送给了小洁的父母。阿伟这一举动博得了小洁父母的好感,加上看到阿伟为人老实,便对两人的交往不再干涉。并挑选黄道吉日举办了订婚仪式,双方还为对方购置了订婚戒指及其它首饰、衣物,小洁的父母还为阿伟刚装修的新房购买了电器。
2010年10月,阿伟将小洁带回家里同居,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矛盾渐起,愤然私奔
刚开始,两人的日子过得倒也甜蜜,可是时间长了,阿伟对小洁就没有了开始恋爱时的那份浪漫与热情,小洁对阿伟也少了那份体贴和温情,两人渐渐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怄气、争吵。2010年12月的一个晚上,两人又因一些小事发生了激烈争吵,小洁一气之下就与前男友一起私奔到了浙江。
起初,阿伟以为小洁只是赌气回娘家了,等气消了就会回到自己身边,没想到过了几天到小洁家一问,小洁的父母说小洁根本没回家,阿伟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阿伟不停打电话给小洁,但小洁均不理睬。到今年1月底,当阿伟再次找到小洁时,才知道小洁跟前男友私奔了。
索还彩礼,对簿公堂
得知实情后,阿伟怒不可歇,于是下定决心与小洁解除婚姻。想到当初的60000元彩礼是基于将来与小洁结婚才送的,既然两人已不可能结婚,阿伟便要求小洁的父母退还。小洁的父母则不以为然,认为自己的女儿跟阿伟同居了几个月,也付出了很多,这60000元应该作为阿伟对女儿的补偿。
索要彩礼未果,阿伟于今年8月将小洁及其父母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洁提出她已怀孕,并提供了医院证明及孕检病历及单据。阿伟则认为,根据孕检资料可以看出小洁受孕时间正好是其与前男友私奔期间,故小洁肚子里的孩子与他没有关系。为此,双方再次发生激烈冲突。
巧用调解,化解纠纷
该院经审理认为,阿伟与小洁虽然已经订婚并同居,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依法应当予以支持。但办案人员考虑到本案比较特殊,双方关系复杂,矛盾容易激化,不宜通过判决解决,而应通过调节解决。办案法官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广泛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通过灵活运用调解的方式方法,消除双方的顾虑,并真诚提出一些解决纠纷的方案。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都被其诚意所感动,达成了一致意见:解除婚约,互不返还钱物,双方撤诉。(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