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患有不育症,但碍于面子没有告诉外人,面对妻子外遇所生的私生子也选择假装不知,不料妻子在离婚时竟然提出要自己支付儿子抚养费的要求,不愿再做“冤大头”的宰先生这才道出了真相。近日,丹徒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因为被告方拿出的医院证明,使案件峰回路转。

 

家住丹徒新城某小区的宰先生六年前和魏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并很快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宰先生因为一次全身体检的机会得知自己患有不育症,生育的可能性为零。碍于男性的自尊,宰先生对家人和朋友隐瞒这个事情。2009年底,在一次家庭聚会上,魏女士当着家人的面宣布,自己怀孕了,宰先生心里非常清楚这个孩子不可能是自己的,但面对家人的祝福,他只能强颜欢笑。想到妻子一向循规蹈矩,不像是不守妇道的人,也许是妻子一时糊涂错了错事,深爱妻子的宰先生选择原谅妻子。但随着孩子的出生,这个可爱的小男孩却无时不刻刺痛着宰先生的神经,宰先生选择了逃避,并渐渐很少归家,和魏女士之间也经常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争吵。

 

不明就里的魏女士以为宰先生在外有了外遇,还时常跟踪宰先生,但宰先生对此选择了容忍,面对家中其他成员的关心和询问,也始终没有捅破自己不育的事实,害怕其他人知道后会嘲笑自己,而他的行为在魏女士看来却是心虚的表现。今年7月底。魏女士起诉到丹徒法院,要求和宰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宰先生补偿自己5万元并支付儿子直至18岁的抚养费共计30万元。

 

开庭时,宰先生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补偿魏女士,也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开始时宰先生并未说明隐情,法官以为宰先生是不想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对宰先生做了大量释明工作。最终宰先生选择说出真相,并拿出医院的证明,证明魏女士的儿子根本不可能是自己亲生的,并表示如果魏女士坚持不承认,自己愿意做亲子鉴定。面对宰先生拿出的这份证据,魏女士先是哑口无言,继而表示愤怒,虽然她承认自己在婚姻中有过错,但宰先生身患不育症又不告诉自己,是对自己的不公平,也有一定的过错。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孩子随魏女士共同生活,魏女士也不要求宰先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虽然道出了自己最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秘密,但宰先生表示自己现在心里很轻松,以后也将坦然面对自己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