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贾汪法院民一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构建调解 “五项机制”,不断更新调解理念,创新调解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12年,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三大类纠纷三类案件调解率均超过70%,调撤率均超过85%,在全市民事条线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位置靠前。

 

拓展巡回审判、调解机制。以巡回审判点为依托,积极邀请驻地镇的人大代表到巡回审判点旁听案件庭审,除固定巡回审判点外,还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拉近法院与群众、代表与群众的距离。在庭前、庭后,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当地有威望的人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中良好威信的优势,帮助法官做工作,力促矛盾化解,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提高了矛盾化解率。

 

组织参与到位机制。所有案件原则上必须经过主审法官调解、合议庭调解、庭长调解、分管院长调解层层推进仍然不能调解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判决。

 

任务分解到位机制。对每位法官每月调解、撤诉的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规定每月不少于6件,每月巡回开庭、调解不得少于3件。

 

监督考核到位机制。把调撤率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小结一次,年终评比一次,评比结果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加强判决机制。始终坚持五不判原则(仍有调解可能的不判、不能成为精品案件的不判、不能执行的不判、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不统一的不判、信访隐患没有化解的不判)。对必须判决的案件从五个方面进行审查:一看事实认定,二看法律适用,三看社会效果,四看执行内容,五着重审查有无信访可能。法律文书签发采取业务骨干把关、集体研究定调、分管院长签发的制度。在精品案件上,庭长进行指导,判决书的制作坚持精益求精的方向。审判员制作精品法律文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