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聋人 公正执法”,聋哑人刘某向法官翘起大拇指,锦旗上短短八个字表示着他对江苏镇江润州法院心系聋人,公正办案的由衷感谢。

 

今年726日晚11点多,江苏涟水小伙杨某骑着电动车带着妻子,逆向行驶在电力路非机动车道,准备到银行取钱。没曾想与正常骑车行驶的聋哑人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逆向行驶,且不按规定带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刘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千余元,误工三个月。期间,刘某想找杨某索要赔偿,谁知杨某留在交警部门的手机长期无人接听,所留地址也查无此人。刘某这下慌了神,身体受伤加上语言交流的障碍,他的索赔之路比常人要难上许多。

 

无奈之下,刘某找到娘家人镇江市残联寻求帮助,润州法院设在该处的诉讼服务联络站当即为刘某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为了寻找到杨某,法官数次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到杨某暂住地查找,并向杨某老家邮寄了诉讼材料。

 

庭审当天,收到老家转来诉讼材料的杨某来到残联,“我认可刘某的医疗费和营养费,但对误工费不认可,当时我已经停车了,是刘某的车子撞到我车子的中间,他也有责任。”杨某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为了让刘某顺利参予诉讼,充分表达自己的主张,法院为他聘请了专业手语老师。在手语老师和热心公益的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庭审的每个阶段,刘某都顺利参与进来。

 

“我承认我当时逆向行驶是错了,但我也得到教训了,我的妻子在这次事故中,刚怀上的小孩流产了,我在镇江打工,每个月收入不到2000元。”杨某没有想到为了图方便的一次违规,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现场进行了调解,杨某诚恳的态度获得刘某的谅解,刘某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给付赔偿3500元的协议。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普遍法律知识缺乏,为方便残疾人诉讼,我院一直与市残联加强合作,共同探讨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时,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高效审结为依据,凡涉及残疾人案件一律上门立案、上门开庭,尽可能避免他们往返奔波。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还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涉残案件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尽可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该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张忠娣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