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废烟花 烧毁12户船民家
作者:汪军 发布时间:2012-12-18 浏览次数:277
扬州邗江一对捡废品的老夫妻,在路边捡到6个废弃烟花,本打算第二天拿去卖钱,岂料当天夜晚,这些“宝贝”就闯了祸,不仅烧了他们家,11户乡邻的家也被殃及。12户棚屋、船只被付之一炬,损失高达40万余元。日前,江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作出判决,老夫妻俩均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场大火 烧掉12户人家棚屋和船
兴华葛女士从事废品回收工作多年。去年11月23日,她用来收废品的船停靠在江都公路村的一条河边,旁边并排停靠的另一艘船的船主和葛老太既是老乡又是同行。去年12月7日下午6点多,葛女士把儿子哄睡着后,到岸上的棚屋里找老乡打麻将。晚上9点左右,4人正玩在兴头上,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失火了,救火哦……” 4人立即跑出门,发现老乡老陆的房子已被大火吞噬。见状,葛女士赶忙跑到自家船上,把儿子拉出来。忽然,她想到旁边船上的老刘夫妇不在家,便又跑到老刘家,把船上的小刘喊起来。这时,岸上的大火已借着风势,蔓延到自家的船上。葛女士来不及多想,带着两个孩子往外逃。 大伙一起逃到一片菜地,眼睁睁地看着12户人家的棚屋、船只火光冲天。
紧急赶来的消防队将大火扑灭时,岸上的房屋和河边的船已被烧得差不多了。 经查,大火是由老陆夫妇捡到的废弃烟花引起的。后经协商,老陆答应赔偿9万元,但在筹款过程中,老陆不见了踪影。村民报警后,老陆夫妇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今年7月20日,警方在兴化将老陆夫妇抓获。
6个烟花壳 一时大意造成40万损失
老陆夫妇交代,他们在江都既收废品,也在镇上一酒店打杂。12月7日那天,有人在就酒店办喜宴。晚上9点,他和老伴儿下班回家,路过一巷子时,见到了婚庆时燃放的6个烟花壳还在。“这东西一毛钱一斤呢。”老两口觉得丢了可惜,便把烟花壳都放在车上带回家,和其他废品一起堆在岸上的棚屋里。 两人刚上船10多分钟,就听到邻居老沈喊:“老陆,你家房子有火了。”夫妻俩赶紧跑出来,这时,岸上的棚屋已经烧着了。老陆打水灭火,但风大火急,老两口便带着存折、现金等跑了出来。 经鉴定,这场大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万余元。老陆归案后,已和其他受灾户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日前,江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老陆夫妇捡拾废弃烟花放置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并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引发火灾,造成12户家庭棚屋、船只及其他生活资料被烧毁,两人的行为构成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