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提升“四种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18 浏览次数:352
为不断提升法院深化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广陵法院把2011年定为“社会管理创新年”,重点打造“四个平台”,提升“四种能力”,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以“法院开放日”为平台,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开放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贴近审判、感受司法。重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坚持“院长接待日”和“重点约访”制度,把开放日与接待日相结合,通过开门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让来信来访者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确保妥善处理、努力化解。
以“劳模工作室”为平台,提升为民司法能力。由省市区三级5名法院劳模建立“劳模工作室”,以帮扶企业促进发展、帮扶弱势群体温暖人心、帮扶失足少年重新站起、帮扶新人不断提升为职责,以劳模精神带动全院干警,引导干警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组织“劳模宣讲团”,到社区、企业、学校,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权益保护意识的同时,收集民意,了解民情。
以“法律服务团”为平台,提升服务大局能力。通过设立立案、刑事、民事、商事、执行、协调等六个法律服务工作组,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开展“审委会委员联系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主动服务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以“诉调对接工作站”为平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在现有10个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工作站职能和范围,通过定期走访、巡回审理、挂钩服务、法制宣传等多种途径进行对接。召开工作例会,对一段时期内社会矛盾进行排查,法官和基层调解人员在信息上互通、方法上互补、资源上共享,及时发现并努力化解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