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港闸区法院法官致敬。请中院政治部了解情况后对相关人员进行表扬!”1213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斌在邳州市邢楼镇青平村王洪运老汉寄来的一封感谢信上作出上述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20102月,王洪运老汉21岁的儿子王兆金跟着老乡到南通市天南服装整理有限公司打工,公司安排他从事捆包工作。两个月后,王兆金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成为植物人,而其所在的天南公司出了400元医药费后,竟在原址上临时另行注册新公司逃债。看王家遭此变故,王兆金的未婚妻放下襁褓中的儿子,再也不见踪影。为了筹集高昂的医药费,父亲王洪运硬着头皮四处借钱,债台高筑,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天南公司告上了南通市港闸法院,并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俺是乡下人,没文化,不懂法律,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一步,俺不求别的,只希望法官能先把赔偿款给扣下来,别到时候又让他跑了……”面对承办法官范斌,王洪运禁不住老泪纵横。

 

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该院执行法官认为天南公司确实存在规避执行的嫌疑,依法裁定查封天南公司价值90万元的财产。执行法官在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时,遭到了天南公司工作人员的谩骂和阻挠,他们坚称自己是新成立的天通公司,而非天南公司,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为防止天南公司再次转移财产,执行法官顾不得休息,马不停蹄地奔波于银行、工商局、劳动局等部门收集证据,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最后查明,在王兆金发生工伤事故后,天南公司在其可能承担大额赔偿的情况下,另行注册天通公司,通过订立购销合同的形式将资产转移,明显存在恶意逃债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在铁的证据面前,天南公司撤回了异议,并向执行法官表示了歉意。

 

201211月底,经南通市港闸法院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天南公司一次性赔偿48万元,并当即履行完毕。事后,心怀感恩的当事人给南通政法委书记曹斌寄来了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