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的徐某代表33名同事,笑容满面地来到江宁法院,将一面崭新的锦旗交到立案庭庭长徐进手中,感谢该庭法官不辞辛劳,维护了他们的权益。

 

一个月前,因江宁区某商品城公司将一处商品城的物业外包,解除了与33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同时对劳动者给予了适当补偿。33名劳动者随后向江宁区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由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仲裁委裁定驳回了33名劳动者的起诉。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33名劳动者又起诉到法院。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人民调解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33名劳动者情绪激动,要求尽快处理。立案庭庭长徐进接到情况反映后决定,把此案交由他本人和孙大强法官一道协调处理。在研究案情时发现,本案中,33名劳动者均为农村无收入人员,仅靠在物业公司做保洁员获得报酬,现在合同解除后,大部分人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签订的补偿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补偿标准略低于法定标准。于是徐进庭长一方面和劳动者及代理律师深入交换看法,一方面亲自来到商品城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约谈,提出劳动者在公司服务了四、五年时间实属不易,补偿数额确实比法定标准低。在和双方当事人多次交流、沟通后,最终商品城公司同意每位劳动者再补偿1200元。118日,33名劳动者来江宁法院办理了近40000元现金领取手续,劳动者们满怀笑容的对徐进庭长连声道谢。第二天,劳动者代表便将锦旗送到了江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