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是一位真心热爱群众的好法官,她始终秉承着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她的工作方法凝聚了她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浓情和智慧,演绎了她对基层司法工作基本规律的精心诠释。她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履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勤勤恳恳的办案、全心全意的付出。无数次用暖心的微笑展现出司法的亲和,无数次用耐心的倾听化解积怨已久的矛盾,无数次用贴心的话语打开群众的心灵之窗,冰释了群众对司法的隔阂。陈燕萍是平凡的,因为她和众多法院工作人员一样在平常的日子里从事着自己的本职工作,陈燕萍又是不平凡的,因为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展现了 “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的人民法官新形象,也诠释出她为民司法的崇高职业信仰。

 

要在更深层次上发挥陈燕萍工作法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我们就必须向陈燕萍一样在审判工作中演绎为民司法这一永恒主题,让为民司法体现在言行举止和司法行为中,成为每位法官的职业信仰。然而,这样一种职业信仰的树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法官特别是身处基层的法官,在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时很难始终做到平和以对,周而复始的审判工作也让法官很难时时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可陈燕萍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法官对人民地位有正确的认识、对审判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就能在自己的审判生涯中树立起为民司法的职业信仰。在活生生的人民的世界里,法官与人民唇齿相依,人民需要法官利用审判、执行权保障其权益,而法官同样需要人民这一载体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终极统一。很多时候,当事人的无助会让法官感受到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当事人期待、信任的眼神会让法官心中燃起为民解忧的责任感;当事人温暖的道谢会让法官体会到审判、执行工作的神圣和光荣。正是因为有了人民,法官的工作才有了归依,事业的崇高才得以显现,这一切因为人民,这一切也必须为了人民。信仰是思想动力也是行为准则,实践为民司法,我们就要在正确认识人民地位的基础上视群众为亲人,给予群众最真诚贴心的关爱,用手中的审判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利益,使其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馨,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天,陈燕萍成为司法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她折射出我们身上的不足,给我们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而我们更希望有一天她不再是个特例,每个法官也都可以像她一样做得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