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解心结 化解当代“六尺巷”纠纷
作者: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郑菊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4024
“千里捎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古有张英修书让家人自动让出通道三尺的“六尺巷”的故事,今天贾汪法院民一庭法官悉心调解,巧解心结,化解两村民住房相邻通道通行权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系贾汪区某镇村民,被告杨某系其西边邻居,两家住房之间规划了一道5米左右的通道,又因两家已经在村头,该通道很少别的邻居通行,只有两家通行。2022年6月左右,杨某将通道全部开垦成菜园,开垦范围并延伸到两家门前空地处,并竖起了铁丝网,打上了桩,不允许别人通行。原告与被告沟通无果,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排除妨碍。
民一庭承办法官郑菊接到案件后,在第一次开庭被告拒不出庭的情况下,到两家住房实地查看,并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地向被告杨某做调解工作,讲解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以及民法典邻里之间应方便生活、不能影响邻居通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告杨某认识到自己占地的不对,但提出两家通道处原来是洼地,他自费买土垫地时曾经问张某能否出部分费用,但被张某拒绝,一气之下出资购土后才将土地开垦。经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后十日内将其自行开垦的园地整理退回至从被告家到中间线处(以原被告两家住房之间道路的中间线为界,延伸至原被告的家门前的东西大路处),被告将铁丝网、水泥柱清理掉,将树挪走不影响通行;二、原告于被告清理后三日内给付被告1500元;三、原被告两家关于此事的邻里纠纷一次性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