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创新督查理念力促科学发展
作者:沈兆明 陆开存 发布时间:2012-12-18 浏览次数:589
扬州中院将督查工作作为提升机关执行力、提升审判质效、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共对20多项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7件省法院督办案件、32件省法院信访案件、15件市领导批示件、162件院长来信以及684件重要领导批示事项进行了拟办或交办、催办和督办,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该院不断创新督查理念,把加强执行力建设作为法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围绕决策部署,狠抓督促检查,适时调整督查机构;健全督查工作机制。突出督查重点,规范督查流程。建立督查月报制度、季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狠抓决策督查。跟踪决策落实的进程开展督查,推动决策落实。将督查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直接与部门、个人业绩考评挂钩,对督查事项执行落实不力造成后果的,予以问责追究,增强督查工作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