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病症”多 丹徒法院开出司法“良药”
作者:李卉 吴婷 发布时间:2012-12-17 浏览次数:340
“某船业有限公司您好,我院近来审理了一百多起涉及贵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在审理中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发现贵公司在管理上存在多个问题,引发了诉讼多发,具体问题有……”近日,镇江市某船业公司收到了丹徒法院寄来的一份司法建议,针对该公司近来诉讼多发的问题,丹徒法院为其开出了一剂司法“良药”。
今年9月起,丹徒法院先后收到一百多件向某船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类型的案件。在审理中,各原告都反映,该公司管理混乱,经营者任人唯亲,让自己的小舅子等人在公司担任要职,公司账目等非常乱,不少劳动者进入公司时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工人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经常被拖欠工资,不能领取支付劳动报酬,公司也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很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而在诉讼过程中,该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频频发生的诉讼使他们苦不堪言,整个公司的员工也人心惶惶,公司经营更是每况愈下。
针对该该公司的情况,在涉及该公司的案件全部审结后,承办的几名法官进过认真研讨,对该公司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在劳动关系建立阶段要对劳动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加以固定;二是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三是用人单位对于加班应当严格制定考勤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该船业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表示,丹徒法院送来的这剂“良药”,不仅从宏观上就如何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提出了原则性的对策,而且从微观上就他们如何规范管理和理性维权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对于“病症缠身”中的企业,可谓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