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三式”执转破工作机制 推进企业信用修复长效长治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王悦瑶 王万兴 发布时间:2022-08-11 浏览次数:5732
新沂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执转破”工作为突破口,创新“三式”工作法,全力提升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成效。三年来,新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154件,190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地毯式”排查,注重动态管理。建立失信企业被执行人名录,嵌入大审判管理中心实行智能管理,一键获取失信企业经营状态、资产查控、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为推进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做好前期排查。建立执行局、民庭定期沟通机制,根据协商结果,促进及时启动企业执转破程序。实行“一企一破产方案”制度,为具备破产条件的企业制定“订单式”的破产方案,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综合式”保障,做到协同发力。积极争取市委支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经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动对接,从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政务诚信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和协作流程,提升协同治理效能。综合运用“执转破”制度,因企施策,因案施策,三年来共促成25件涉企执行案件达成破产和解,精准有序推进企业失信修复工作。
“再生式”保护,强化信用修复。对于已破产案件,及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的同时,推进诚信资源共享,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机制,提高法院信用修复证明的实效性。向诚信企业出具《诉讼诚信证明书》,将企业诚信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等联动单位,落实激励措施,在诉讼费减免、政府采购、贷款授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激励企业诚信经营、主动修复。探索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某网络公司诉新沂某镇政府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镇政府未履行义务,网络公司向该院申请执行,该院及时将案件信息移送市信用办,经联合督促协调,镇政府两周内即主动履行义务完毕,取得良好效果。
王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