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争吵后“吃了亏” 纠集家人“算账”后领刑
作者:徐欣 发布时间:2012-12-13 浏览次数:324
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可江苏新沂一农妇就为了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与同村村民闹得不可开交,在与对方发生争吵后认为自己“寡不敌众”吃了亏,“要把这口气挣回来”,遂纠集家人持砖头前往“算账”,结果将人砸成重伤。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梅、刘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现年近50岁的农妇刘梅与40岁的张明均住在江苏新沂某村,两家平日就因琐事素有不和。
2011年11月30日上午8点多钟,刘梅就地中萝卜被偷一事在自家门口谩骂,而以前与刘梅有过矛盾的张明在听到刘梅谩骂后,便以为是在骂他,遂与其兄弟张亮一起和刘梅争吵起来。争吵了几句后,刘梅见自己“寡不敌众”便进了屋。
事情到此本来已经了结,可没想到,进屋之后的刘梅越想越气,认为自己之所以被人欺负,主要是因为自己这方就一个人,而对方有二个人。刘梅觉得,这件事情不能到此为止,“要吃口馒头赌口气”,如果这口气不争回来,以后还怎么在村子里待下去。想到这里,刘梅立即打电话给丈夫黄涛(另案处理)以及兄弟刘海,声称自己被人辱骂“吃了亏”,要他们过来“帮忙”出气讨个说法。
当天下午4点多钟,感觉有人“撑腰”的刘梅气势汹汹的又在自家门前路上叫骂起来,此举引起张明一家的不满,两家因此发生争执,随即造成对骂局面,继而引发相互打斗,一时间场面大乱。
在打斗过程中,眼见刘海手持砖块的架势,张明想要反击却未成功,很快,他就被刘海用砖头砸倒在地,致头皮挫裂伤,左颞骨骨折,两颞叶脑挫伤,脑水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等多处损伤,构成重伤。同时,张明家人中另有二人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经法医鉴定均构成轻微伤。后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张明的损伤构成十级残疾。
案发后,刘梅被当场抓获,归案后她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不久,刘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刘梅、刘海二人支付给张明经济损失3万元。
庭审中,刘梅、刘海二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后,刘梅二人的家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张明达成协议,又赔偿给张明各项经济损失27万元。见刘梅二人积极赔偿,张明认为邻里之间没有必要将矛盾激化,遂对刘梅二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海、刘梅因琐事而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海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刘梅具有坦白情节,且在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二人分别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