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吃烧烤喝多了酒,为了逞强结账时硬要老板打折给予优惠,不料遭到老板拒绝后竟将其打伤。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25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某与李某、吕某等四人到句容市华阳镇某烧烤店吃烧烤,因为都是在一块打工的朋友,平时玩的也比较好,于是几个人多喝了几扎啤酒。在结账的时候,被告人李某仗着人多在结帐时执意要求店主张某打折,在遭到拒绝后,李某觉得很没有面子,导致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吕某将烧烤店门口的桌子掀翻,并与烧烤店老板张某等人发生了厮打,后被告人王某等四人持啤酒杯、板凳、水泥块打砸被害人张某和陈某。期间,被告人王某持水泥块将被害人陈某的左眼砸伤。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左侧眼球破裂,其损伤程度属重伤,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至少轻微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吕某等三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某在寻衅滋事中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李某、吕某等三人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