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对开展打击和防范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省法院刑二庭被授予“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9年5月19日,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省法院刑二庭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反假币工作的各项要求,在省反假币联席会议具体部署下,充分发挥经济犯罪审判职能,指导全省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假币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假币犯罪案件240件,判决生效被告人400人,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列第四位。其中有被公安部列为2010年十大典型案件的淮安何某夫妇等11人家族式假币犯罪团伙案,主犯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当地群众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