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戏真作 骗婚女恋上被骗男
作者:陈应都 发布时间:2012-12-12 浏览次数:335
女孩小琴被人邀约去假结婚骗钱。被抓后,小琴却发现自己假戏真作,爱上了被她们欺骗的江都人丁某。近日,江都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目前,小琴和丁刚已结为合法夫妻,开始了新生活。
结婚10天,妻子“失踪”
丁某今年25岁,江都人,一直单身,家人都很着急。
今年1月,媒人谭某答应给丁某介绍对象,而且“包结婚”,但要收1万元的婚介费。丁家人答应了。
几天后,双方约在一家饭店见面。姑娘叫小琴,比丁刚小5岁。陪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姑姑李某和表姐张某。就这样,两人的婚事定了下来。
小琴家人要6万多元彩礼钱,丁家人觉得有些高。几经商量,李某提出,给两万多元的彩礼钱,剩余4万元给小琴。丁家人认为,媳妇娶进门后,4万元还是自家的,便同意了。谈妥后,小琴开始和丁刚同居。其间,小琴为买黄金项链,花去丁某7000多元。
今年2月初,两人登记结婚。可没想到,结婚10天后,小琴去送姨夫外出打工时,有去无回。丁家人四处寻找未果,怀疑遭遇了骗婚,立即报警。
就在丁家报案后不久,江都的蔡先生也报案称自己被骗婚,损失财物共计8万余元。经查,蔡先生失踪的爱人竟是小琴的表姐张某。
为还欠债,假结婚骗钱
今年4月,小琴、张某、李某先后落网。
原来,小琴和张某是同学,小琴曾向张某借了6000元。去年12月,李某和张某找到小琴称,只要与人假结婚,就可以抵销之前的欠款,并且还能挣到钱。
经查,李某等3人经事先共谋,以介绍对象,并与他人结婚为名,骗取丁刚和蔡先生人民币及黄金项链、黄金手链等财物共计15万元。其中,小琴参与诈骗1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案发后,3人的亲属代为退出金项链、金手链的同时,退出赃款7万余元,取得了蔡先生和丁刚的谅解。
假戏做真,被判缓刑
因涉嫌诈骗罪,小琴等3人被刑事拘留。然而,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小琴想起与丁刚相处的日子里,丁刚在生活上对她悉心照顾,而且自己也对丁刚有了爱慕之情,不禁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庭审前,当得知丁某已谅解自己时,小琴十分感动,她表示,如果被判处缓刑,她愿意和丁某好好过日子。
近日,江都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和张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小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