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车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开车不喝酒成了大家的共识,然而响水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因醉酒驾驶助力车而构成危险驾驶犯罪的情形明显增多,该院今年111月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32件,其中涉及助力车的就有14件,所占比重接近五成,亟待引起重视。

 

原因分析:

 

一、法制观念淡薄,认知误差大。部分群众对危险驾驶存在认识误区,误认为危险驾驶只与轿车、汽车等大型机动车有关,以及误认为醉酒后驾驶未出交通事故没有造成损害,甚至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一方,不应承担罪责。

 

二、助力车定性模糊,分辨难度大。根据《交通法》及相关机动车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市场上所售助力车几乎都属于机动车,然而由于助力车的外形及操作方法与电动车相似,普通消费者很难清楚机动车标准的一些数据指标,往往也将助力车等同电动车对待,认为助力车不需要驾驶证也不存在酒后驾车问题。

 

三、车辆数量激增,管理难度大。助力车以简单方便的驾驶方式和高性价比更是受到欢迎,然而由于车辆数量多,且助力车多在本镇或者乡镇间的小范围内行驶,给车辆的上牌以及日常管理增加了难度,造成很多助力车无牌上路、驾驶员无证驾驶。

 

对策与建议

 

一、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联合交管等部门在基层地区开展针对危险驾驶的专项法律宣传,帮助了解各类代步工具的法律定性、充分认识危险驾驶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

 

二、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行驶秩序。加强助力车的生产、销售管理,对于上路车辆严格依照机动车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区分,凡是属于机动车的一律按照机动车管理上牌,对于已上牌的助力车,引导其按照机动车交通指示行驶,确保助力车依法按章出行。

 

三、开展专项培训,简化考证手续。建议有关部门组织驾培学校在基层地区集中开展助力车、轻便摩托车等小型机动车辆的驾驶证专项培训,让普通群众能够及时方便地拿到助力车驾驶证,也可更多地了解交通法律法规和驾乘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