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城法院以“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作为审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弱势群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全力打造通畅、便捷、高效的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

 

立案保诉权。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用,确保每一位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在立案过程中,能够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的纠纷,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及时予以调解结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件简单或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速裁程序的民事纠纷,由导诉台转交速裁组即立、即调、即审、即判。同时,在巡回审判、下乡普法时就地接收案件,进行立案。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201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14件,缓、减、免诉讼费7万余元。2012年以来,通过巡回审判就地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立案68件,启动诉前调解和速裁程序结案340多件。

 

庭审降诉累。对不宜进行诉前调解、速裁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审理时,对交通或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采取巡回开庭、节假日办案方式,减轻群众诉累。同时根据困难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及时为其保全财产。2012年以来,通过“绿色通道”审理涉弱势群体当事人案件41件,平均审理期限17天,开展巡回审判361次,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执行解急难。该院出台专门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一律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司法补偿,帮助他们度过暂时的难关,同时加快执结步伐。对一些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以及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申请执行人的案件,通过绿色执行通道予以优先快速执结,并送款上门。2010年以来,该院共发放11笔救助资金,共计118600元。今年以来,因当事人行动不便等,该院办案人员主动送执行款物上门服务3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