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统一行政申诉案审查机制受最高院肯定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2-12-12 浏览次数:601
为着力解决行政审判申诉案件化解难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近年来江苏法院积极探索行政申诉案件审查机制,优化配置司法资源,科学确定审查分工,明确立案受理标准,严格司法审查尺度,规范申诉审查模式,统一行政申诉案件化解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2012年1至10月份全省法院新收行政申诉复查案件401件,较2011年全年下降63.28%。2012年1至10月份当事人到省法院申诉上访的行政案件166件,较2011年全年下降41.96%。
最高法院在吸纳和借鉴江苏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并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该通知从科学配置司法资源高度,理顺和规范了人民法院申诉复查和再审的职能分工,提高了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该通知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