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星期五 晴

  下午,我和立案一庭谭筱清副庭长、执行局周建明处长共同在宿迁中院召开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案件受理、审查、执行研讨会》。宿迁中院很重视,中院陈茂副院长和中院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的负责同志;以及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法院的分管院长,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了座谈。结合宿迁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如何修改我院起草的《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意见》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讨。使我们了解了当前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行政案件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修定完善我院的《贯彻意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