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法院:能动推进综治工作显成效
作者: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1-01 浏览次数:240
近年来,淮安清浦区法院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立足审判职能,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被淮安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该院积极参加平安清浦建设,与公安、检察协作配合开展严打专项活动, 2009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71件,惩处犯罪分子823人,案件准确率达99.8%;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审理涉青少年犯罪案件,对63%的初犯、偶犯少年判处缓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坚持做好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事假释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再犯罪率在0.5%以下。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大调解格局,组织“法官进社区-院社共建”活动。借助人民陪审员、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发挥其自身优势加强说服息诉工作,将矛盾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解决纠纷573件。加强与各执行协助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等方式畅通联系渠道,明确协助范围,改善执行环境,案件执结率达95%。
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民生、困难群体等案件,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发挥诉讼服务功效,整合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法官联系、案件查询、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功能,实现诉讼服务一体化运行;推进司法公开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向社会公开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公开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投诉办法,便于当事人及群众监督。
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强化督办检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建立廉政档案制度,确保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通过学习与培训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