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座谈会。省法院行政庭应邀参加座谈并向各行政机关通报了2012年1-11月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2008年全省各级法院新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仅为10件;2009年收案30件;2010年增加到72件,2011年突增到226件,今年1-11月该类案件总数已达221件,预计今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总体数量将超过去年。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分布特点。省法院行政庭还向各行政机关通报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分布情况以及重点领域:从被告类型来看,以国土资源部门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占到了总数的一半以上;以地区分布来看,南京市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数量超过了省内其他地区的总和,体现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分布类型集中、地区集中的特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所反映出的问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所反映出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应当公开而不予公开或者没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期限不及时公开的情况较为普遍;此外,还发现部分行政机关扩大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增加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的壁垒。

  对策和建议。针对以上问题,省法院行政庭向各级行政机关建议: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的意识,促进“阳光政府”建设;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便于申请人掌握申请公开的尺度;进一步明确不予公开的标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这些意见和建议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与好评。近年来,省法院行政庭通过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通报类型化案件的运行情况,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和“阳光政府”建设出谋划策,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