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为孙法官了,我们如果再设置障碍就太对不起你们了····”临别之际,被告王某某挥手对孙法官说。近日,射阳法院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快速解决一起涉及相邻关系的排除妨碍案件,赢得各方广泛好评。

 

原告陆某与被告王某某同为射阳县耦耕镇新西村村民,双方系多年邻居关系,两家之间系原告的承包田,原本邻里感情较好,后由于原告在背后散播关于被告的流言,引起被告及家人的强烈不满,导致双方关系急剧恶化,于是被告在自己门前道路上(原告必经之处)放置废弃木材和砖头,阻碍原告的正常通行,此事经村民调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因为临近蒜苗的收获时期,如不及时清除障碍,原告极易产生重大损失,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

 

射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对此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该案事关邻里关系的和谐,事关农民的重大切身利益,案情虽小,但时间紧迫,当日下午承办此案的孙法官即带书记员赶赴新西村,召集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调解。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被告意见,耐心向被告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与被告积极沟通,平等协商,强调“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的重要意义,努力寻求理解、消除其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双方均拒不自己动手清除障碍,考虑农村工作的实际和当事人的顾虑,孙法官亲自搬除了横在路上的木材、竹子等障碍,看到此情景,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