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原告臧某由于生意上资金周转问题,向被告谢某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甲方(原告)向乙方(被告)融资人民币8万元,利率6%每年,用本人之房产为抵押,抵押期限为一年,利率支付方式到期本息一次付清。”协议签订后,被告即向原告支付借款8万元,原告也将本市一处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交付被告。可被告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利用虚假签名在本市某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转让委托书公证。并持该公证委托书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使房屋产权变更为了被告。同时,被告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进行了贷款。原告知晓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随后向公证处反映。公证处撤销了原公证书。但此时,被告不知去向,原告遂起诉,要求法院判令确认其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审理中,原告同意将承担银行剩余贷款。法院认为,该房产系原告所有,因原、被告的债务,原告将房屋向被告进行抵押担保,而被告虚构委托事项,办理虚假公证,违法办理产权过户和银行抵押贷款,现由于被告不知去向,在原告同意承担剩余贷款的前提下,支持原告要求将该房产进行确权,变更至其名下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原告潘女士及其姐姐、女儿名下各拥有有一处房产。前段时间,由于潘女士外甥女徐某做生意,需要一笔资金。于是,潘女士将三套房屋的房产证以及相关证件都给了徐某,用于房产抵押贷款。可突然有一天,潘女士家来一人,自称是潘女士房产的所有权人,并称其姐姐和女儿的房产也是属于他的。在了解情况后,潘女士才知道,徐某使用虚假签名,私自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转让委托书”公证,将潘女士与姐姐以及女儿名下的三套房屋全部办理了过户手续,卖给了他人。于是潘女士前往公证处,公证处撤销了之前做出的公证书。但,撤销公证并不能说服房管局撤销已变更的房屋产权证。潘女士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产管理局撤销已变更的房屋产权证。
  两个案件虽分属民事和行政案件,但究其成因,都是由于虚假公证造成房产被非法过户所引起的。对比两个案件的相同之处,我们会发现,除了相对方的主观恶意之外,错误的“委托书公证”也使恶意过户行为成为现实。公证错误能够很容易的撤销,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时则难以扭转。
  公证遵循的最基本最首要原则便是真实原则。公证的相关法律效力皆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我国《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依照此项规定看,我国的公证不仅要对待证的行为、事实和文书在形式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加以证明,而且须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加以证明。结合以上案件,可以看出,当公证申请人采用虚假签名等手段进行公证时,作为公证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手段对签名进行核实,而是在签名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出具了公证文书。
  探究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人为因素之外,笔者认为制度上的不足也难辞其咎。我国的《公证法》颁布不久,其中对公证机构设置、公证效力、公证人员权利义务等都进行了详细规范。但在公证操作流程方面,仍略显简单,制约了公证机构真正行使实质审查的职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该项条款并未严格实质审查的范围和程度,赋予了公证机构较大审查裁量权限,由此不免出现审查上的疏漏。虽然《公证法》详细规定了错误公证的惩罚条款,但惩罚并不能改变错误公证可能带来的纠纷产生。公证文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一旦作出,便能以此作为其他法律行为的依据。类似案件中,尽管公证文书最终都被撤销,但房产过户的法律行为已经做出,再行变更回转则极为复杂。公证制度应当尽可能严谨和细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当尽可能进行全方位审查,由此才能发挥公证确定事实,预防纠纷的功能。
  由虚假公证产生的纠纷,应当如何进行司法救济呢?两个案例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法。同样是要求归还房产,民事案件从确权的角度要求司法认定房产的归属,而行政案件从行政行为不当的角度要求司法认定行政行为无效。从诉讼的效果和诉讼成本上比较,笔者较为赞同从民事确权角度进行权利的救济。一方面从效果上看,由于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只是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基于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行为并无不妥和违法之处。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只能涉及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因此,从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看,要求确认房管部门行为违法,理由并不充分。相比之下,原告要求确认房产权属的理由则较为充分,法院在第三人利益不致受损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判令被告返还房产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面从诉讼成本上看,行政诉讼程序相对复杂和僵硬,包括调解在内的很多诉讼程序都不能适用,这样,势必影响审查进程,耗费时间。相比之下,民事诉讼则灵活许多。同时,法院还能对整个纠纷进行全方位审查,案件处理更为便利,大量诉讼成本得以节约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