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法院三项举措治“三高”
作者:王成玉 黄旭东 陈炳秀 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次数:350
高上诉率、高申诉申请再审率、高信访投诉率即“三高”问题,一直制约法院审判质效均衡发展。为攻克这一顽疾,盐城中院采取三项举措,成效显现。
有的放矢抓重点。该市法院把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劳动保障、房地产开发、社会融资等涉民生纠纷作为化解的重点,坚持把群众来信当作案件来办理、把群众诉求当作诉状来看待、把信访接待当作庭审过程来规范。通过抓重点、重点抓,力促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和信访投诉率指标“齐下降”。
有章可循明责任。该市法院严格落实 “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部门、一抓到底”的全员责任分解制,并建立一审判决案件上诉前庭长阅评、生效案件“四级释明”、压降申诉申请再审率“八项规定”以及信访维稳问责“十种情形”等一套制度体系,同时还将压降“三高”任务细化落实到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每一个干警。层层责任分解,变压力变动力,聚合力生成新能量。
有目共睹严奖惩。该市中院敢于动真碰硬,明确审管办作为专门部门实施长年跟踪督查,每月通报表扬成效明显的法院和部门;通报批评成效甚微的法院和部门,并向其发送专题审管提示,责令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对因工作严重不负责而未完成压降“三高”目标任务的法院和部门严格问责。同时,将全市各法院、各部门将压降“三高”工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去,与评先评优挂钩。
新举措,带来新气象。今年1-11月,该市中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8.47%、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1.36%,分别位居全省第2位和第5位;基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73%、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02%,同比有明显提升;全市法院进京赴省访总量大幅下降,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均达100%,位居全省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