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采取“四个经常化”措施,努力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切实推动法院的科学发展。

 

联络报告经常化。通过建立人大代表短信平台、寄发法院工作专刊等方式,全面加强与代表的联络。 在坚持每年法定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阶段性工作情况和进行专题性工作报告,并根据需要不定期报告有一定影响个案的情况,形成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的工作格局。

 

观摩庭审经常化。坚持每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一次庭审活动,在案件开庭前三天,制作好邀请函并附案情简要概括说明及双方争议的焦点,由人大代表联络办负责报送区人大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请人大代表对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庭审程序及合议庭的庭审能力予以综合评价,确保案件监督不走形式。

 

走访代表经常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人大代表,听取代表对法院或本部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工作的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监督执行等活动,以走访代表促进审判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限期研究、处理,并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切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互动交流经常化。强化与代表间的互动,将常用法律常识和基本的庭审程序规则制成普法宣传小册子发送给代表,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的形式开展专业知识交流活动。同时,在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活动中,为人大代表举办了3期审判业务知识讲座,召开人大代表庭审观摩法律实务研讨会2次,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