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日上午,我院立案大厅来了七八位老人家,手持一面锦旗,上写体贴人人都会老,执法助老持公道,要亲自送给民一庭陈卫法官。

原来,这几位老人都是原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退休职工。200912月,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原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江南银行的债权债务。后于某等64位退休职工向江南银行申请要求发放购房补贴,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于2011113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由江南银行向64位退休职工支付购房补贴款。后江南银行未予付款,引发纠纷。一审判决后,江南银行将其中一件案件上诉至中院,其他案件中止执行。承办法官陈卫接手案件后,摸透案件背景,辩明双方的利益诉求,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在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的前提下,对江南银行多次进行释明,督促银行积极履行约定的给付义务,并就该案及时判决,64名退休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