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构建三项“审执对接”机制为执行工作减压
作者:董正远 沈勇兵 发布时间:2012-12-10 浏览次数:339
今年以来,大丰法院着力加强审执对接,推行执行风险防范、执行风险评估和调解案件统一移送执行立案三项制度,有效地减轻了执行压力。1-11月,该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201件,调解结案3224件,移送执行立案225件,自动履行结案677件,新收案件执结率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
推行执行风险防范制度。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出台了《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和开展调解竞赛,评选调解能手并实行考核奖励,最大限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建立健全法官自查、庭局初评、分管领导把关、审管办逐一评查的四级把关和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保障案件审判质量。
推行执行风险评估制度。在执行局设立专人负责与立案庭和审判部门联系,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逐一进行执行风险评估,及时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最大限度促成案件调解、撤诉结案。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积极协助审判法官做好财产保全工作,为后续执行打好基础。
推行调解案件统一移送执行立案制度。对于初步达成调解意向的案件,主审法官及时通知负责审执对接的执行人员,靠前跟踪立案,对于当场兑现案件及时办理执结手续,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