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专题研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
作者:朱旻 发布时间:2012-12-10 浏览次数:337
为持续推进十八大报告精神贯彻学习,12月6日上午,省高级法院围绕“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专题理论研讨。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指出,党的十八大一个重大历史性贡献,就是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人民法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研讨会要求,法院改革、发展和建设进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正确把握好以下问题: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必须科学把握当前我国司法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必须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加以谋划推进;必须努力创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