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父亲遗嘱办事 母女“争房”闹上法庭
作者:夏凯 卢凤 发布时间:2012-08-02 浏览次数:663
因为母亲和妹妹不按父亲的遗嘱办事,姐姐曹梅将母亲和妹妹曹莉推上了被告席。近日,在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按遗嘱内容处分遗产,母女三人也重归于好。
曹老汉有曹梅和曹莉两个女儿,因自己癌症病发,曹老汉便在生病期间立下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和两辆车子分别遗赠给自己的两个女儿。遗嘱规定,大女儿曹梅分得大房子,但必须满足母亲李某的居住权。
曹老汉今年去世,因曹梅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母亲李某担心房子过户给曹梅后会被变卖,浪费丈夫的一番心血,因此不肯协助曹梅办理过户。妹妹曹莉也担心母亲今后的居住问题,遂站在母亲这边,与母亲共同居住在大房子中,阻挠房子过户。姐姐曹梅为此与母亲和妹妹多次发生争吵,最后将母亲和妹妹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按照父亲的遗嘱办事,将房子过户给她并搬出房屋。
“等我死了,不要住了,房子随便她怎么处理”,调解过程中,李某认为大女儿拿到房子后会将房子卖了用于享受,向法官这样表示道,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认识到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母亲李某的居住问题与曹梅的所有权之间的冲突,便以此入手,在双方之间找一个平衡点。于是法官提出了李某将房屋过户给女儿曹梅,同时曹梅写下保证书,李某有权在该房屋中居住直至过世这样的一个方案,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双方的认同,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